蒙城强英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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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公示 Admin 2024-06-18 14:43:24 869

1.项目概况:

         基于蒙城强英食品有限公司鸭血豆腐生产加工项目、鸭血烘干生产加工项目的建设投产,鸭血豆腐生产加工项目、鸭血烘干生产加工项目均使用6000万只樱桃谷鸭屠宰加工项目原有锅炉产生的蒸汽,随着建设完善,产能逐步饱和,原有蒸汽锅炉产生蒸汽已不能满足全厂项目使用。在此背景下,蒙城强英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两台4蒸吨天然气锅炉(一备一用),配合原有锅炉补充全厂蒸汽,以保证全厂蒸汽供给充足。

2.检测结果:

废气检测结果:在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,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(低氮燃烧器+8m高排气筒)出口低浓度颗粒物、SO2排放在本次监测均未检出;NOx排放浓度分别为48.5mg/m3、48.5mg/m3、44.5mg/m3、47.5mg/m3、47.5mg/m3、48.5mg/m3。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(低氮燃烧器+8m高排气筒)出口NOx排放速率分别为0.06kg/h、0.0527kg/h、0.0527kg/h、0.0813kg/h、0.08kg/h、0.0813kg/h。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(低氮燃烧器+8m高排气筒)出口低浓度颗粒物、SO2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,NOx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》(皖大气办[2020]2号)中的限值要求。

废水检测结果:在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,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两日pH检测结果分别为7.4~7.8、7.9~8.0,COD两日检测均值分别为235.5mg/L、47.3mg/L,SS两日检测结果均值分别为56.5mg/L、26.3mg/L,NH3-N两日检测结果均值分别为113.5mg/L、0.6245mg/L,BOD5两日检测均值分别为92.48mg/L、14.85mg/L,动植物油类两日检测均值分别为0.06mg/L、低于检出限(0.06mg/L)。在验收检测期间,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pH、COD、SS、BOD5检测结果满足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接管标准要求,同时满足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457-1992)中三级标准要求;NH3-N检测结果满足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接管标准要求;动植物油满足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457-1992)中的三级标准要求。

厂界噪声检测结果:在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昼间检测结果为51-54dB(A),厂界东、厂界南、厂界西、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噪声昼间检测结果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。

3.验收结论:

             蒙城强英食品有限公司“锅炉改造项目”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,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,项目执行了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环境保护审查、审核手续完备,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,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,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,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,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。

验收报告及意见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Rk5EukZ-ZcuS-QEbwsqjg  提取码:rrq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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